思泉新材公告,公司持股5.89%的股东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富海新材”)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.36万股,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%;持股1.45%的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(深圳南山有限合伙)(简称“南山基金”)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.5万股,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.45%。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3.45%。
思泉新材公告,公司持股5.89%的股东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富海新材”)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.36万股,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%;持股1.45%的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(深圳南山有限合伙)(简称“南山基金”)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.5万股,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.45%。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3.45%。